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22号
罪犯黄珠容,性别女,1973年7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宁德市蕉城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1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刑期自2017年9月24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止,现在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年9月5日,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9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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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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