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仕江、邱宗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5-10-10 16: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要求,现对以下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1011日起至20251014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提请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罪名

原判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1

武夷山监狱

王仕江

1959年9月

诈骗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

2

厦门监狱

邱宗赶

1956年6月

走私普通货物

有期徒刑十五年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第三条第5项、第十四条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91-87020169 0591-870200700591-87020050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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