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易恒梅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6-06-25 20: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要求,现对以下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626日起至2026630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提请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罪名

原判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1

女子监狱

易恒梅

1975年10月

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

七年三个月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91-870200700591-87020050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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