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刑执处有关领导到我监进行刑罚执行工作调研,并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与刑执科、监区、分监区民警代表举行座谈,重点了解我监试行在罪犯当中签署《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承担不利后果告知书》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在省局刑执处的指导下,我监通过前期摸排调研,在罪犯当中试点推出签署《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承担不利后果告知书》。《告知书》明确了罪犯在服刑期间利用不正当手段干预减刑、假释司法活动的几种情形及违规后果,也明确了反映合理诉求的途径。该《告知书》在2025年第四批的减刑案件当中随卷移送,试行初步取得一定成效,此次在省局刑执处的关心指导下,刑执科组织部分民警代表对试行情况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民警代表畅所欲言:有的民警提议不仅要通过晚讲评、正课教育、法治宣讲等时段向罪犯宣读学习,而且要对准备呈报减刑假释的罪犯进行逐条解读,确保入心入脑;有的民警阐述要让罪犯明白什么行为是可以做的,什么行为是不可以做的,要对违规处理的情形进行加重强调;有的民警则顾虑相关民警或罪犯询问案件有关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有的民警还建议通过教育罪犯后让其将《告知书》的要求用写信、打亲情电话或接见时当面告知家属等方式,达到教育犯属的目的等等。
会上,省局刑执处吴建山副处长对大家的踊跃发言表示认可,并对我监的试行情况及成效予以肯定,也对进一步完善《告知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针对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要提醒有些情形不在列也有可能违规;二是对“不正当手段”不用过度解读,相关民警在正常工作范围下的履职行为不用过分顾虑;三是在“被告知人”前缀加上“告知人”,形成告知程序闭环。

最后,吴建山副处长强调,将《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承担不利后果告知书》落实在案件的审查当中,既为我们民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提供更为干净的外部环境,也更进一步激励民警筑牢思想防线、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对一切违规行为说“不”。
刑执科赵国强科长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更加严格细化条文,为完善后进行全省加以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刑罚执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