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治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福建省仓山监狱 时间:2022-06-09 16:29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12号

罪犯陈学治,性别1977615日出生,族,居住地福州市台江区,因犯信用卡诈骗罪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731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经减刑,现刑期自2016918日起至2026417日止,现在仓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526日,仓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6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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