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秋十月,硕果盈枝。当高墙内的矫治智慧遇见象牙塔的学术星火,一场关于育人向善和社会适应性重塑的探索在龙江之畔和闽江之滨徐徐展开。10月11日,福清监狱与闽江学院法学院举行监校共建签约仪式。此次深度合作,标志着监狱与高校法学院的协同创新进入发展新阶段。
党建搭台,理论实践“双向奔赴”
此次合作以“党建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为原则,构建“双向赋能、协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在签约仪式上,福清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饶兴权与闽江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圣洪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和《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开启了监校合作的新篇章。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组织建设共促、协作机制共建、实践平台共筑、课题联合攻关、教学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品牌共创共建等七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这一全面合作框架不仅为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更为法治实践与学术理论的融合创新提供了广阔平台。
协同创新,打造法治矫正“新引擎”
双方合作的一大亮点是联合搭建“法治矫正与矛盾调处综合实践工作室”。这一创新平台将高校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实现了双向赋能、协同发展的目标。

闽江学院依托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监狱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专题课程规划设计等专业服务。同时,福清监狱则为学院提供监狱改造、刑事执行、矛盾化解等领域的实务案例与业务经验支持。这种模式将高校的学术资源与监狱的实践需求精准对接,推动研究成果向实践应用的有效转化。
育用一体,共筑法治人才“成长链”
在人才培养方面,福清监狱设立“法学专业实训基地”,每年将接收闽江学院法学或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实训。监狱将指派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的民警担任实训指导老师,负责实训期间的教学指导和安全管理,确保实训质量和学生安全。

同时,监狱还将选派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党员干部和民警参与学院的课堂教学、学术讲座、案例研讨等活动,分享监狱执法实践经验。这种“监校合作、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不仅为法学学子提供了接触司法实务的宝贵机会,也为监狱民警提供了理论提升的平台。“高校的理论研究能为监狱工作提供科学支撑,而民警的实战经验也能反哺学术,这种双向交流对推动监狱参与社会现代化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合作是福清监狱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的重要实践,标志着监校合作迈入新阶段。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通过党建引领、法治赋能,在法律援助、社会帮教等更多领域拓展合作。未来,双方还将联合策划并开展“普法进高墙”、“法治辅导进高校”、“学术与实务交流论坛”等具有特色的共建活动,打造具有法治特色的党建共建品牌。通过媒体宣传、案例分享、联合发表、政策建议等形式,推广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创新做法,让法治之花在改造之路绚丽绽放。
(王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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