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时值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之际,福建省洛江监狱与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行成立泉州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支队洛江监狱大队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仪式。
活动中,监狱机关九楼多功能会议室座无虚席,一抹亮眼的“志愿红”在第一排整齐就座。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詹泉礼与泉州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支队支队长、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佳艳共同签署普法共建协议。
詹副监狱长表示,每一名民警职工都可以加入到‘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做好学法、普法、援法工作,与法治同行、与社会同在,共同推进法治福建、法治泉州、法治洛江建设。
随后,现场举行了洛江监狱“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揭牌授旗,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洛江监狱工作站揭牌等仪式。
“普法志愿服务是一项崇高的社会事业,影响广泛、意义重大。”王佳艳支队长说道。“洛江监狱组建普法志愿服务大队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不仅充实了我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同时也给正在服刑的罪犯带来福音,我们将借助这两个平台的组建,携手做好普通群众和服刑罪犯两个层面人员的普法、援法工作,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使法治的火炬照亮泉鲤。”
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精神,增进洛江监狱与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沟通联系、共促共建,不断提升社会形象,为推动监狱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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