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通知函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决定将对民警职工的春秋游进行采购,通过投票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有关选取方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固定单价 |
总价最高限价 |
1 |
1-1 |
2025年工会会员春游 |
600份 |
300元/份 |
360000元 |
2-1 |
2025年工会会员秋游 |
600份 |
300元/份 |
||
备注:上述标的报价为单价固定报价(30人以上成团),据实结算。 |
3、本次选取有效期:一年(2025年度)。
4、活动地点一:投标人应包含梅花山虎园一日游、冠豸山一日游、天柱山一日游、六鳌一日游旅游景点。
活动地点二:三条户外拓展活动也可供采购人选择,分别是东肖山庄、江山以及沉缸酒博物馆。
注:采购人有权选择任意一个点或者多个点进行本年度一次或多次的春秋游的活动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所述服务范围)。
5.2、龙岩市新罗区有实体经营场所。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2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福建省新罗区中城解放北路92号,龙岩监狱工会(政治处)。
3、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3 日上午8:30。
4、开标地点:福建省龙岩监狱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5、联系人:郭露艳 电话:18965978616
三、供应商递交的材料:
1、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前经过有效报名、递交有效的投标相关材料才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递交的材料包括
2.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2、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3、龙岩市新罗区实体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2.4、报价单(固定报价300元每份);
2.5、现场介绍材料(PPT演讲稿一份);
★以上所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自行密封。
四、评审办法:
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投票现场根据自身的优势提供春秋游的活动方案等进行介绍,现场介绍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工会成员代表)现场进行投票,得票数最高的响应人列为成交候选。最高票数如有相同,组织第二轮投票,得票高的列为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
五、结算方式:
按成交单价*实际参加人数结算,据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内容应为团费或综合服务费)。
七、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人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双方责任:
1. 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在活动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2.采购人负责指定专门负责人与成交供应商联络,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3.采购人负责提供参加人员身份证件号码供成交供应商办理保险;
4.采购人负责协助成交供应商做好春秋游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5.采购人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6.采购人如遇与工作冲突、天气变化等情况,应提前7天通知成交供应商,以便及时调整活动日期;
7. 采购人单位职工若因自身原因中途离开,成交供应商费用不予退还;
8.采购人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活动费用;
9.采购人有义务对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价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0.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活动要求,设计活动方案;
12.成交供应商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实告知活动过程中身体条件要求,保证采购人职工的安全;
1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为采购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1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保质保量完成;
15.活动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协议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项目,应当提前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16.如天气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展活动的,由双方提前协商活动改期;
17.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参加活动的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18.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旅行社综合服务费发票。
八、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除不可抗力原因,成交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如对采购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4.成交供应商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标准等进行培训服务,按《旅游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5、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整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3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成交供应商出现不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形,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九、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告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证明文件交与对方确定。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在30个自然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及时实现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项下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战争、罢工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政府、商务部发布的指导性意见或者行政命令、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导致本协议不能履约的,视为不可抗力情形之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须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人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被授权人
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面、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报价单
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YJY20250318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单价) |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 |
小写: 300 元/人 大写: 叁佰 元/人 |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合同
(参考样本)
甲 方: (采购方) |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
乙 方: (服务方) |
|
甲方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北路92号 |
乙方地址: |
|
合同编号:FJLY
签订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解放北路92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LYJY-20250318)的采购结果,乙方为项目成交人,现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春秋游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 一 年,即从2025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
2、根据(……采购结果)。
三、合同标的、合同价格
1、合同标的:约3600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参加人数据实结算。
2、合同单价:300元/人,
3、服务要求:
4、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人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内容应为团费或综合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除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4.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标准等进行培训服务,按《旅游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5、乙方不能按时完整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乙方出现不符合甲方采购需求的、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形,每发现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六、合同解除条件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有下列第(3)情形的,甲方同时还有权拒绝支付货款,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1、乙方出现“五、违约责任”中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况。
2、乙方转让、转包、分包的。
3、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停止服务,经向甲方物资采购部门说明理由不予采信。
七、不可抗力
1、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告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证明文件交与对方确定。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在30个自然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及时实现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项下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战争、罢工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政府、商务部发布的指导性意见或者行政命令、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导致本协议不能履约的,视为不可抗力情形之一。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招标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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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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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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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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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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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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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 中城解放北路 92号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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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0597-2101053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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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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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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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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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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