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铃解积怨 司法润人心
来源:福建省闽江监狱 时间:2026-07-17 16:36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红黄蓝紫”四色教育,闽江监狱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化解一起积压多年的故意伤害致死矛盾,促成施害、受害双方家庭达成谅解和解。

现年30岁的罪犯陈某(化名)年少冲动,十几年前因聚众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皮某(化名)不幸死亡,一案击碎多个家庭。案发后,被害人家庭痛失亲人和家庭收入的顶梁柱,遭受巨大的精神与经济双重重创,多年无法从阴影中走出;而罪犯陈某本身家庭就极度困难,本次判决,陈某需承担13万元附带民事赔偿,服刑期间无力足额缴纳赔偿义务,仅零星赔付8000余元。

长期未到位的民事赔偿,让被害人家属心结难消,始终质疑陈某的认罪悔罪诚意,受害人家属的不予谅解,也导致陈犯改造激励受限、减刑受阻,双方矛盾长期悬而未决,埋下深深隐患。

为彻底消融矛盾隐患、实质性修复受损社会关系,闽江监狱三监区和刑罚执行科坚持用心用情做实教育改造后半篇文章,启动“蓝风铃”矛盾修复联动工作计划,成立了陈犯的蓝风铃恢复性司法工作组。

在监内,工作组立足罪犯真实改造表现,常态化开展靶向谈心谈话、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陈某正视犯罪行为对皮某及其家人造成的巨大伤害,直面自己的家庭亏欠,唤醒其主动担责、真诚赎罪的内生动力。

而在高墙外,鉴于双方积怨深、跨度久、沟通难,工作组主动牵头搭建联动桥梁,联合法院、检察院等开展多方协调沟通,辗转多方找到被害人家庭,民警反复往返对接两个家庭,耐心释法明理、疏导情绪、传递善意,最大限度争取双方理解包容。

在民警长期不懈的教育感化下,陈某深刻认识自身罪行对被害人家庭的伤害,下定决心倾尽所有弥补过错。近十年的服刑期间,他严守监规,积极改造,主动将狱内全部劳动所得悉数拿出,其家人也倾尽家中仅存积蓄,并向亲友多方筹措,共筹集七万五千元赔偿款,主动履行补偿义务,用实际行动诠释认罪悔罪的真诚态度。

 

高墙之内真心悔过,高墙之外终获谅解。受害人皮某家属被监狱温情司法的诚意、陈某长期踏实的改造表现及赎罪之举深深打动,最终放下多年心结,自愿出具书面谅解材料,同意双方和解。闽江监狱罪犯陈某民事调解活动现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主持调解,在省高院、检察院及执法监督员的共同见证下,这起积压多年的刑民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此次调解活动,是闽江监狱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践行“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生动缩影,多年来,闽江监狱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深入践行省监狱管理局“四色”教育法,在常态化教育引导下,全监已有40余名罪犯主动拿出个人劳动所得缴纳财产性判项,累计金额达16万余元,并有10余名罪犯通过真诚悔过、积极赔偿,争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下一步,监狱将持续擦亮“蓝风铃”工作品牌,常态化推进监法、监检、监社联动,进一步打通审判、监督、改造一体化工作链条,以有温度的执法和有情怀的矫治,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持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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