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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西监狱关于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的通告

来源:闽西监狱 时间: 2023-01-16 09:10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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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西监狱关于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会见的亲情帮教作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结合福建省闽西监狱工作实际,决定有序恢复在押罪犯现场会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见时间
  自2023年2月起,监狱有序恢复现场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如下:

会见单位

会见时间

二监区(4、5、6分监区)

每月12日

五监区(13、14、15分监区)

每月15日

七监区(19、20、21分监区)

每月17日

八监区(22、23、24分监区)

每月18日

医院(一中队、二中队、老残队)

每月19日

十监区(28、29、30分监区、总仓)

每月20日

 

  会见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窗口受理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会见对象
  罪犯经监狱批准,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其亲属主要包括:
  1.(养、继)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姊妹;(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

2.“三假”犯、涉黑、涉恶、涉爆、涉枪犯会见人员的会见对象仅限:(养、继)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监护人。
  3.非会见对象,不予安排会见。

4.每次参与会见的亲属或监护人一般不超过三人。

5.严管级及其他特殊情形罪犯,不予安排会见。
  .会见办理
  罪犯亲属(含监护人,下同)在“窗口受理时间”到监狱会见楼办证大厅办理会见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罪犯亲属或监护人首次申请会见的,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等能证明与被监管人关系的有效证件或文书。
  2.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会见,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办理。
  3.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有效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会见须知
  1.当前疫情防控虽已进入新阶段,但奥密克戎毒株仍在流行,新冠病毒造成的威胁尚未消除。为了您和亲人的身体健康,请自觉遵守监狱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监会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自备抗原检测试剂盒进行现场检测,并接受体温测量(不超过37.3℃),全程佩戴口罩。
  2.会见过程中,请勿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像设备,使用普通话交谈,扰乱会见场所秩序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监狱将视情节暂停会见。

3.服刑人员亲属会见要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含公文包、坤包、手袋)进入会见室,个人物品可寄存在会见办证大厅的储物柜。

五、会见地址及出行建议
  会见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北路2号。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出行:
  1.自驾前往。手机导航到“南苑新村”,继续往北直行300米至监狱机关楼,再根据指示牌行至会见办证大厅,将车有序停在会见办证大厅停车场。
  2.乘坐动车。到达“龙岩站”后,乘坐4路(或12路)公交车到达 “葫芦新村”站下车,换乘23路公交车到达终点站“南苑新村”站,继续往北直行300米至监狱机关楼,再根据指示牌行至会见办证大厅。

六.罪犯消费及汇款事项
     1.监狱实行网上选购、电子扣款的消费方式,罪犯在狱内消费平台上凭个人账号、密码,自行在狱内超市购物平台选购生活用品和食品,费用从罪犯个人银行账号中扣除。狱内消费根据罪犯处遇级别实行限额、限量消费,每月消费不超过500元,不使用现金。罪犯每月的劳动报酬、家属接济款、日用品补助费等个人钱款转至罪犯个人账户中,家属可以通过亲情电话或书信自行询问罪犯本人其银行卡账号。
    2.汇款方式:监狱为每名罪犯在兴业银行开具个人实名账户,账号为独立的账号,家属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至银行柜台、自动柜员机转账。


  特此通告 

 

福建省闽西监狱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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