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监狱监舍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供货/服务地点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交付时间 |
1 |
1 |
空气能热水器及其配套设备安装采购 |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9712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000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
资格条件
法定资格条件。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宁德监狱监舍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2、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包含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安装、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装卸、保险和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售后维护维修、代理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2.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包含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水电安装,含“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等机组及原有设备拆除维修;投标人按照宁德监狱防疫要求,可联系采购人了解安装方案。
3、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且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产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认证的,则投标人应提供通过认证的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本次采购只设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应按本章的技术参数要求货物清单填写分项报价表,并列明所有货物品牌、型号、来源地、单价、数量、总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对合同包内的所有品目号设备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而不论这些设备在文件中是否详细列出。供应商必须对整套系统及其设备、配件等进行报价,列出其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原产地(供货时提供)、单价等内容,本次货物总价包含设备及材料费、安装及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程序对接、专用工具、人员培训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1200元整,并且单项货物的报价不得超过清单所提供的价格。
2、技术参数(以下参数所涉及的尺寸、重量等规格要求未设置偏离范围的,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1%范围内偏离。)(技术评审项1)
3、技术参数要求(技术评审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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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标 的 物 相 关 信 息 |
1 |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
★1.采用涡旋式压缩机; 2.采用翅片式换热器 3.适应环境:-15℃-43℃气候环境条件; ★4.额定产水量≥860(L/h); ★5、制热量≥40kw; 6、防水等级≥IPX4 ★7、能效等级 国标二级及以上; ★8、冷媒:R410A; |
台 |
16 |
22000 |
352000 |
1-8监舍每监舍2台 |
2 |
保温水箱 |
1、内外SUS304不锈钢保温水箱,聚胺脂发泡保温,(内壁≥0.9mm/外壁≥0.6mm),聚氨酯发泡50mm保温层; 2、水箱基座在横梁之间采用国标防腐槽钢; |
个 |
16 |
14000 |
224000 |
1-8监舍每监舍2个 |
|
3 |
不锈钢热水循环泵 |
功率0.75Kw/220V 扬程≥28米 ; |
台 |
32 |
3200 |
102400 |
1-8监舍每监舍4台 |
|
4 |
不锈钢热水增压水泵 |
1、功率0.75Kw/220V 扬程≥28米 2、控制系统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系统。 3、增压泵跟热水箱液位进行联动,当热水箱处于低液位时停泵。 |
台 |
16 |
3500 |
56000 |
1-8监舍每监舍2台 |
|
5 |
水箱补水泵 |
功率0.55KW/220V 扬程≥18米 |
台 |
16 |
1800 |
28800 |
1-8监舍每监舍2台 |
|
6 |
综合自动控制器 |
1、智能控制系统,温度调节控制器,漏电保护开关,定时补水,定时开关设置,故障自检, 2、主要电器元件,国标。 |
套 |
16 |
2500 |
40000 |
1-8监舍每监舍2套 |
|
7 |
安装配件 |
1、过滤器:铜质 2、PP-R水管(含配件及保温措施):国标 3、水泵电源线:国标 4、电磁阀门:铜质 5、控制器:自动 6、设备基础:槽钢防锈处理 |
套 |
16 |
8000 |
128000 |
1-8监舍每监舍2套 |
|
8 |
维修项 |
1、对原有热泵设备,管道检修。 2、拆除原有20吨保温水箱保温层,并进行维修使其具备储水及对新增两个10吨水箱补水的功能。 3、拆除屋面部分太阳能热水器组设施设备。 |
项 |
8 |
5000 |
40000 |
1-8监舍每监舍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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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971200.00元 |
★4、土建部分要求: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谈判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材料、货物、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后提供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包括施工平面图、系统控制原理图等,并且按图纸施工。
(3)空气能热泵及水箱需配备承台基础,不得直接放置在楼面,并且投标人需对楼面的承载受压能力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写入施工图,需在满足安装条件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5、人员的管理和要求:
5.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人员需要达到10人(含)以上。
5.2拟配的施工人员需包含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
5.3监区内施工时间受限制,一般情况下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着防护服进监。疫情期间,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监区内工程部分可能需要工人进行全封闭式隔离上班,所有进监人员必须先做核酸检测,在进行封闭式隔离,隔离天数视疫情情况而定,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4监区内施工人员必须是男性,须长期进入监区的人员应开据公安部门的无通缉证明。短期进入监区人员两天一审批,进入监区应随时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由本人带着厂方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向保障中心提出申请,报狱政科审阅,经监狱领导审批后由狱政科发给《临时外协人员出入证》;长期外协人员,有效期一般为半年,需由厂方提供盖章授权的外协人员管理协议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照2张向保障中心提出申请,报狱政科审阅,经监狱领导审批后由狱政科发给《外协人员出入证》。
5.5施工人员进入监区时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钱包、手机(电子通信工具)等违禁品。
5.6进监区施工管理好施工工具,工具进入监区应认真清点,填写工具清单,离开施工现场工具按清单数量清点并携带离开。
5.7当天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应立即清理出监区并投放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投放点。
5.8施工人员应遵守监狱的管理制度,禁止替罪犯携带任何物品。注:违反5.1、5.2项无法进入监区施工。违反5.3-5.6项,一经发现处于2000元/次罚款,违反3次终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按完成清单内工程量结算,施工单位应赔偿延误工期(按未完工程量造价的10%计取)及再次招标的费用。同时监狱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按协议规定进行处罚。对于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中标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技术评审项3)
7、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赤膊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技术评审项4)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监狱。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交货。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8%。说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签订合同8%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含售后维保期)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30日内无息退。
5.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6.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中标人交货完毕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支付货款到中标人账户。 |
7.售后要求
7.1质保期和售后 服务要求:所有货物均要求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内原厂保修及上门;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原厂维修服务。
7.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1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临时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7.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7.4如遇中标人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中标人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7.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7.6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8.验收步骤及要求
8.1工程竣工
8.1.1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
8.1.2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8.1.3施工中采购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中标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采购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8.2验收的申请: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且能正常运行使用后,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支付货款到中标人账户。
8.3货物安装及调试
8.3.1中标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8.3.2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8.3.3货物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8.3.4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8.3.5中标人应提供货物使用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
8.4验收标准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若货物产品数量、参数或其他要求有不一致情况的,则验收不通过,并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8.5验收程序和方法
8.5.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8.5.2中标人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8.5.3验收与最终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谈判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8.5.4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专家或相关人员参与验收的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9.违约责任
9.1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2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3000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安装调试验收合格逾期超过2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因疫情、地质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人原因导致的供货期延误,可免于支付违约金。
9.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换货;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8%的违约金。中标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9.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上级及地方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9.6若因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9.7中标人不能按时维修,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维修,第三方维修产生的维修及配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9.8若因施工条件限制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其它要求
10.1不可抗力
10.1.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1.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0.2本谈判文件中若有列出工艺、图纸、材料、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中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中标人的判断。
10.3中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等信息。
10.4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项目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0.5技术资料要求:
10.5.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产品资料一套并装订成册,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中,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产品验收标准
(2)零部件目录(如果有的话)
(3)备品备件、损件清单(如果有的话)
(4)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如果有的话)
(5)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6)使用说明书;相关文件、支持程序光盘;
10.5.2.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并装订成册。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
10.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
10.7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0.8技术培训中标人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就有关货物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能基本掌握货物的配置、使用及简单维护,且能熟练独立操作。免费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9保密条款
10.9.1中标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0.9.2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0.10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分标准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A1。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3分。(注:技术项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项总分50%,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 部分 |
评标分值 |
评分细则 |
1.技术响应情况 |
33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参数要求的得满分,正偏离不加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 2、未标注“★”号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全部满足的得3 |
2 |
3 |
投标人所投的“空气源热泵机组”采用商用热水专用涡旋压缩机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日后中标人未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
3 |
2 |
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噪音进行评分:噪音值≤64dB(A)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2 |
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具有自动除霜功能技术的得2分。需提供技术说明文件和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2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团队人员中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2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六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2 |
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额定工况的能效比(COP值)≥4.6的得1分,能够证明产品为一级能效的得1分,共计2份,其他不得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信息公告公布的数值为准,并提供截图证明和相应网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7 |
3 |
根据投标空气能热泵机组控制技术进行评分:满足压缩机过载保护功能、相序保护功能、安全接地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高温保护功能、防冻保护功能,每满足1项功能的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正式公开公布的产品样册佐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保障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最完整、合理、详细且可执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完整度、合理性、详细程度较好但可执行性一般的得2分;实施方案完整度、合理性、详细程度、可执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9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系统设计方案须包括系统原理图、管路设计图、电气控制图等;施工组织方案须包括安装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的针对、合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足部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一般,不足部分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7分。
评分 部分 |
评标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1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3 |
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在满足磋商文件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免保修期两年),每增加一年的加1分,本项最高3分。 |
3 |
1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空气能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1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关于“中国质量奖”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5 |
1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1分,提供技术证明资料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1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全年制热性能评价方法》起草单位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7 |
3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条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人员配备齐全、故障响应时间短(维修响应时间需为3小时内(含)),响应方式便捷的得3分;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人员配备较为齐全或售后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服务人员配备齐全、故障响应时间较短(维修响应时间需为6小时内(含)),响应方式较便捷的得2分;③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服务人员配备较少、故障响应时间长(维修响应时间需为6小时内(含))的得1分;④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且无配备服务人员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3 |
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有投保产品责任险保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①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不得分; 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100万元,得1.5分; ③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得3分。,须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9 |
3 |
投标人或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6.96 |
(1)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4%的加分。 (2)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6%的加分。 (3)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8%的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评标总得分(FA)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评标总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项(F2)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前者仍都相同的,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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