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监狱高清摄像机采购合同
来源:宁德监狱 时间:2023-01-30 15:49

 

宁德监狱高清摄像机采购合同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福建省宁德监狱                             签订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乙方(中标人):福州鸿图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根据福建省宁德监狱高清摄像机招标采购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总价

备注

高清摄像机及相关配件

下详

1

94830 

与投标文件一致

 

技术参数:(1)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不可使用二手货。

1、全画幅电影摄影机一台,支持 4K 120p/HD240P )格式拍摄。4K 视频(支持 DCI 4K/QFHD ),QFHD最高支持5倍慢动作,QFHD120p高帧率录制,FHD最高支持240p。视频储存格式:XAVC IntraXAVC Long;压缩格式:XAVC IntraMPEG-4 AVC/H.264XAVC LongMPEG-4 H.264/AVC

2、全画幅背照式 Exmor R CMOS 影像传感器,至少1020 * 1 有效像素、1290万总像素。搭载 BIONZ XR 影像处理器。

3、高感光度性能,2 个基础 ISO ISO 800 ISO 12800,可扩展至 ISO 409600*2,弱光拍摄依然清晰锐利;15+ 级动态范围 * 3

4、采用S-Cinetone 色彩科学图片配置文件,伽马曲线 S-log3,色域 S-Gamut3\ S-Gamut3.Cine,支持XAVC-I 422 10bit Class300 10-bit色深/ 4:2:2 色彩采样。

5、白平衡:预设、记忆A、记忆B2000K-15000K/ATW

6、高速混合自动对焦系统,面部检测、实时眼部对焦。

7、内置无极电子可变ND滤镜,1/4ND1/128ND线性调整。

8、内置陀螺仪会在视频文件中记录“震动”元数据,元数据可导入Catalyst编辑。

9、配有3.5液晶屏(1280*720),可调整各种观看角度,支持触摸屏操控,可更改菜单设置。

10、支持 12G-SDI 16bitRAW SDI RAW 输出,可选择12G/6G/3G-SDI

11、拥有SDIHDMITC in/outXLR音频输入、MI数字音频热靴、USBMULTI&TYPE-C)接口,立体声迷你插孔(Φ2.5mm)(耳机输出),DC插孔,有限网络接口。

12、支持使用外录设备记录 4K 120p RAW 输出。

13、拥有4省道音频录制,LPCM 24位,48 kHz4通道。XLR2声道)*兼容无线接收器的MI热靴(2声道);XLR2声道)*兼容XLR输入适配器的MI热靴(2声道);XLR2声道)*内置的MI热靴(2声道)。

14、内置WiFi模块,2.4GHz5GHz无线传输(WiFi)。可食用Contents Browser Mobile遥控及监控画面。

15、双卡槽,兼容CFexpress Type A型存储卡,两个卡槽均支持新推出的CFexpress Type A型存储卡和SD UHS-II&UHS-I

16、拥有专门的剪辑标志按钮,用于片段标旗功能;可记录拍摄时的方向信息。

17、模块化设计,智能手柄和智能提柄可拆卸安装。

18、摄像机支持安装在稳定器、无人机、潜水壳上使用。

19E卡口,支持G大师大三元镜头。

21、配备至少一块原装BP-U70电池。

配备一个原装ECM-VG1枪式驻极体电容麦克风作为摄像机机头麦克风。

 配备一张原装CEA-G160T摄像机内存卡(CFexpress Type A型存储卡),存储容量为160GB,读取速度800MB/s,写入速度700MB/s,配有原装MRW-G2读卡器。

配备一张品牌存储卡,存储容量不低于(含)256G,支持快速写入4K超高清视频,读取速度不低于(含)160MB/s,写入速度不低于(含)90MB/s,配有读卡器。

配备一个与该摄像机配套的补光灯。

配备一个摄像机便携包,能容纳摄像机及其大部分配件。

31、配备一个全画幅标准变焦G大师镜头FE 24-70mm F2.8 GM

2、配备一个与上述镜头相匹配的UV镜。

41、配备与摄像机配套的TILTA铁头套装,配有无线跟焦器。

2、配备与摄像机配套V口电池,保证长时间供电。

51、配备图瑞斯三脚架:最大承重不低于(含)7KG,液压阻尼/动态平台云台,水平阻尼:1-4;俯仰角度不小于(含)+90°/-66°,碳纤维,双级三节。

附注:1、上述价格包含增值税费、保险费、运费等;甲方除以上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福建省宁德监狱

3、交付条件/方式:乙方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运至甲方的要求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货物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送货及返回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验收条件/方法

1、乙方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指定人员进行到货验收确认,确认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规格正确,包装完好,并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验收过程中发现与货物清单规格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

2、鉴于货物的验收仅限于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品目等初步外观内容,甲方在实际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在合同质保期内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免费换货或修理。

3、乙方提供的货物,要确保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乙方负责协助整个货物的安装、调试等事宜。

第五条  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售后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提供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维修或更换直至质量没有问题能正常使用(因所购产品精密电子设备,设备及配件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寄回索尼维修点)。超过3年质保期后,乙方必须提供收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维修或更换直至质量没有问题能正常使用。

2、因人为原因损坏意外事故其他非乙方产品质量导致的问题(详见索尼保修服务条款》),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维修,所需的配件费、人工费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因乙方任何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售后质保期不得低于3年。质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上门维修或更换直至质量没有问题能正常使用。因人为原因或其他非中标人产品质量导致的问题,中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维修,所需的配件费等由采购人支付。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因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上载明的地址为诉讼和其它文书送达地址。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合同签订且货物通过验收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支付方式

1、乙方交货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30日内支付货款到乙方账户。

2、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并且无未了事宜,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账户。

第十条、保密条款

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第十一条、廉政条款

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福建省宁德监狱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开户银行:

    号:

    方:福州鸿图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乌龙江南大道55号龙旺理想天街5#422

法定代表人:庄水梅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号:11713010010033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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