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2号员工宿舍楼装修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福建省宁德翼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宁德监狱狱政指挥中心201
联系电话:0593-2220608
审查机构(乙方):福建鑫泰宇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冠懋综合大楼7层
联系人:李雪芳
联系电话:19890531833
乙方受甲方(联系人:朱金华,联系电话:13850311795)委托,进行1号2号员工宿舍楼装修项目设计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技术审查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设计;
2、技术审查依据:
(1)国家和本省有关施工图技术咨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
(3)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规范。
3、技术审查周期:本合同生效后,审查周期自甲方提交的审查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审查要求之日起算,至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为止,设计单位的修改时间和乙方的复审时间不计入技术咨询周期;本合同双方商定的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书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技术审查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及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5、施工图审查费:经甲、乙双方商定,本次审查收费按每平方米5元计费,即:5529.96㎡×5=27649.8元,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陆佰肆拾玖元捌角(¥:27649.8),其中税费为贰佰柒拾陆元伍角(¥:276.50)。
6、支付方式:乙方在完成图纸签章,向甲方提交审查成果,并开具100%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率1%)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付清施工图审查费的全部金额。
7、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签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审查成果。逾期未提交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知识产权:
8.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8.2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9、解决争议的方法:
9.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1保密条款
11.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1.2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2、廉政条款: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事项:
13.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3.2合同补充和修改: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13.3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施工图技术咨询完成及施工图技术咨询费结清后自行终止。
13.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建省宁德翼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福建鑫泰宇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913509005770376170 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0726442991G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36010100100182675 账号:118080100100213946
签订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乙方咨询电话:0591-88312151;
2、乙方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懋综合大楼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