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的行为,
可以给孩子们送去温暖,
并表达我深深忏悔”
5月28日在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刑释人员王某和她的丈夫在民警的见证下,将自己的劳动报酬1000元捐赠给公益组织。
走向新生的第一天,她“修复”了自己的良善......
我只是出借银行卡
我又没去诈骗
“我又没去骗别人的钱,怎么就犯罪了,我不服......”这是罪犯王某刚入监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2022年王某明知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转移犯罪所得,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出借名下银行账户,并在他人的指挥下操作转账。案发后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犯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且性格固执偏执,民警多次教育引导她反思悔罪,她都顽固不化。
“就这样混吧,混到刑释那天就熬到头了。”入监后很长一段时间,王犯无法接受“罪犯”这一身份,认识不到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每日得过且过。
诈骗就像一场暴雨
没有一滴水是无辜的
今年,五监区在宣传“蓝风铃”恢复性司法的相关政策时,突发奇想,通过编排普法情景剧、组织辩论赛等形式,让法律条文、政策法规、道德伦理潜移默化地走进罪犯的心里。
“诈骗就像刮了一场暴风雨,把别人辛辛苦苦积攒的积蓄冲刷得干干净净,一旦被抓,也会冲垮自己的家庭......”这是王犯观看了普法情景剧后写下的感悟。
民警抓准时机,深入谈话,“在诈骗这场暴雨中,每个环节就像一滴小雨滴,伤害发生后,没有一滴小雨滴是无辜的”。在民警的引导下,她开始反思悔罪,主动用劳动报酬履行“财产刑”。她真诚悔罪、积极履赔的行为让家人看到她是能改造好的,为了帮助她新生,家人主动为她履行了剩余的“财产刑”。
“很快我就要刑满了,交完罚款后,我能堂堂正正走出监狱的大门了,回家以后也不怕别人戳我脊梁骨了”。履行完“财产刑”的王犯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
“蓝风铃”帮我修复了
做人的良知
临近“刑释”前,王犯显得心事重重,晚上睡觉老是翻来覆去,民警以为她是出狱前的焦虑,本想安慰她。
“警官,我觉得只履行财产刑还不够......”原来王犯观看了公益宣传片后,看到那些失去父母庇护的孩子无依无靠,是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为这些孩子提供援助,她深受触动。
“我想把自己的劳动报酬拿出来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们”,临刑释前一天,王犯主动约谈民警,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我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社会做点事,来弥补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换得内心的安宁。”
王犯刑释当天,她完成了捐赠心愿。当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的工作人员递给她捐赠证书时,她双手轻颤,眼含热泪,哽咽地说:“感谢‘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活动,帮我修复了做人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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