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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巡察公告
根据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厅党委第四轮巡察二组自2026年4月20日起,对福建省女子监狱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组 长:江文东
副组长:兰翠河
巡察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厅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涉及人财物、刑罚执行等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规范选人用人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了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运用成果情况。
根据厅党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厅党委巡察组除了设立值班电话外,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受理反映巡察主要对象(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受理方式途径:
1.巡察二组设置的举报信箱;
2.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省司法厅巡察信访举报专用邮箱”;
3.受理信访专用电话:0591-23506068(正常工作时间);
4.信件寄省司法厅巡察办: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邮政编码:350025。
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6年5月22日。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巡察二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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