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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正义 抚慰受伤心灵
--莆田监狱六监区开展恢复性司法活动
2015年,廖某一伙因纠纷把傅某父亲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在管教民警的悉心教导下,廖某积极认罪悔罪,但廖某家庭条件也十分困难,父母以打零工为生,无法完全为其履行赔偿责任。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廖某主动向民警申请将自己在服刑期间所得的报酬5000元用来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录制视频向受害者家属真诚悔过。
傅某作为被害人之子,始终不肯接受廖某的致歉和接纳赔偿款。为了化解双方的仇怨,监区民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经过与被害人家属多次沟通协调,并播放了廖某的忏悔视频。
视频中廖某真诚悔过:“对不起,我的一时冲动深深伤害了你们,我道歉,我忏悔......”诚挚的悔过终于打动了傅某,表示愿意接受廖某及其父母的致歉,并达成谅解,廖某及其父母也表示愿意再赔偿15万元,弥补廖某对其家庭造成的损失。
9月5日,莆田监狱六监区朱柄新一行,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起见证了两家仇怨化解的重要时刻。这次恢复性司法活动的成功开展,得到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热心帮助,并一起见证了这一时刻,让我们更加坚定持续开展恢复性司法的决心和信心。
“恢复性司法”的践行,旨在搭建服刑人员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的桥梁,帮助他们修复关系、恢复服刑人员的社会属性,最大限度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作用。(朱柄新、陈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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