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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勤岗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莆田 时间: 2023-10-18 10:41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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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勤岗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FJHR2023158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08:30到12:00,14:3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公司所要报名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邮件至fjhrzb@126.com)本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人民币(电子版)。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7、公告期限

7.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采购人: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联系人:柯警官

联系方法:05943390775  

8、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人:陈鹏辉    

联系方法:18959173501

 

1: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特别提示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 18000 元。

(3)各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对公形式到达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我司,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4)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同包

目号

招标标的

是否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最高限价

(元、含税)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含税)

投标

保证金

1

1-1

执勤岗亭

1

1890000

1890000

18000

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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