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释前,他说:“我可以带TA走吗?”
来源:泉州监狱 时间:2023-09-01 21:46
    “我可以带TA走吗?”
在泉州监狱服刑的沈某在刑释前
找到分监区指导员丘德联如是问

    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不但是“三无”人员,更是分监区的“刺头”,入监初期因社会恶习经常与其他罪犯发生矛盾。

    一天,民警将一只小乌龟交到沈某手中,让他照顾,沈某说:“我才不干,养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但是,这一养就养了8年。小乌龟养成了大乌龟,沈某也从脾气暴躁的新犯转变成耐心纠错的维规组成员。

“8年时间,它见证我的改变,

如果可以的话,

我想带它走,继续照顾它。” 

沈某诚恳地向民警诉说 

    从一只小乌龟到现在监舍的三个大鱼缸,罪犯在照顾小动物的同时也是在学习对生命的尊重、对过往罪行的反思。七监区监区长王圣强介绍道,七监区十九分监区多年来一直在探索,在罪犯教育中引入生命教育的形式和意义,以促进罪犯认罪服法。


 

(蔡建士 马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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