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将至,为有效缓解服刑人员的思亲情怀、想家情绪,发挥现场会见的亲情关怀作用,榕城监狱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23年1月12日起有序恢复现场会见工作。
@服刑人员家属
会见须知来了!
会见相关事宜如下:
一、会见对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等法律法规,会见人员范围包括:(养、继)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严管级罪犯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每次参与会见的亲属或监护人一般不超过三人。
二、会见时间
1月12日 一监区
1月13日 二监区
1月14日 三监区
1月15日 四监区
1月16日 五监区
1月17日 六监区
1月18日 七监区
1月19日 八监区、医院、总仓
三、会见所需材料
会见办理时间为8:30--11:30,14:00--17:30。罪犯亲属或监护人首次申请会见的,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等能证明与服刑人员关系的有效证件或文书,到监狱会见中心办理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会见,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办理。
四、会见注意事项
当前疫情防控虽已进入新阶段,但奥密克戎毒株仍在流行,新冠病毒造成的威胁尚未消除。来监会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自备抗原检测试剂盒进行现场检测,并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会见过程中,请勿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像设备,使用普通话交谈,扰乱会见场所秩序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监狱将视情节暂停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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