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榕城监狱现拟公开对社会选聘5名执法监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执法监督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非在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非在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非在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二、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选任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四)向监狱有关部门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执法监督员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监狱了解执法情况;
(二)对监狱执法工作发出监督意见;
(三)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及转递的上访、信访、举报、申诉等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质询。
四、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和监狱机关的工作秘密;
(二)执法监督员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要征得聘任单位的同意;
(三)执法监督员在聘任期间,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监狱做好普法宣传;
(四)配合监狱机关做好群众的法律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五、执法监督员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本次共选聘执法监督员5人,任期三年;
2、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向本监狱推荐优秀人员作为执法监督员人选;
3、社会公民可以自荐报名为执法监督员人选;
4、由单位推荐的优先选聘;
5、单位推荐的执法监督员不超过2人;
6、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2日止。
(二)审查公示
自2022年11月23日起,本监狱对已报名的拟任执法监督员进行审查、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7日。若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执法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或者隐瞒有关情形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三)公布名单
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选任机关按规定人数择优确定拟任人员名单。并予以任命,统一制作、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同时向社会公布。
(四)辞职、免职与补选
执法监督员因辞职、免职等导致人数不足的,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补选,补选的任期与本届任期相同。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刑罚执行科负责人 林警官
电话:88073521
附件: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附件1
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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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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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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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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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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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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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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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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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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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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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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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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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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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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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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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机关意见 (自荐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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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自荐)请附有关个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和荣誉证明材料或其他认为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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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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