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监狱关于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现场会见亲情帮教作用及缓解罪犯思念亲人情绪,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结合福建省厦门监狱工作实际,决定有序恢复在押罪犯现场会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有序恢复现场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如下:
每月会见日期 | 会见单位 |
8日 | 1分监区、2分监区 |
9日 | 3分监区、4分监区 |
11日 | 5分监区、6分监区 |
12日 | 7分监区、8分监区 |
13日 | 9分监区、10分监区 |
14日 | 11分监区、12分监区 |
17日 | 13分监区、14分监区 |
18日 | 15分监区、16分监区 |
20日 | 17分监区、18分监区 |
21日 | 19分监区、20分监区 |
22日 | 21分监区、22分监区 |
23日 | 23分监区、24分监区 |
24日 | 25分监区 |
26日 | 26分监区、27分监区 |
27日 | 28分监区、30分监区、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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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等法律法规,会见人员范围包括:(养、继)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
严管级罪犯及其他影响监狱安全等特殊情况罪犯不予安排会见,每次参与会见的亲属或监护人一般不超过三人。
罪犯亲属(含监护人,下同)申请会见的,首次应当提交下列有效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二)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系会见范围的亲属,可以提供由下列任一部门(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①民政部门;②公安机关;③司法局(所);④公证机关;⑤居民(村民)委员会。
首次申请并获准会见的,再次申请会见时只需凭身份证。
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有效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1)当前疫情防控虽已进入新阶段,但奥密克戎毒株仍在流行,新冠病毒造成的威胁尚未消除。为了您和亲人的身体健康,请自觉遵守监狱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监会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自备抗原检测试剂盒进行现场检测,并接受体温测量(不超过37.3℃),全程佩戴口罩。
(2)会见过程中,请勿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像设备,使用普通话交谈,扰乱会见场所秩序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监狱将视情节暂停会见。
会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7号。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出行:
方式一:自驾前往。手机导航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忠骏汽车服务中心”, 将车往前开10米,停在双笕鑫禹鸿超市旁(收费停车场,第1小时5元,1小时后按每小时加收2元);往回步行20米到厦门监狱便民服务中心会见(厦门市同安区三得兴对面);
方式二:自驾前往。手机导航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池邻家公园”,将车停在朝晖路两旁画线路段(15分钟免费,15分钟后每15分钟按1.5元收费);往前走右拐步行20米到厦门监狱便民服务中心会见(厦门市同安区三得兴对面);
方式三:乘坐动车前往。到达“厦门北”动车站,可乘坐690路、692路公交车到达“同安小西门”站下车,步行2公里到厦门监狱便民服务中心会见(厦门市同安区三得兴对面)。
会见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我监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如有不详,请致电0592—7128815咨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厦门监狱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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