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省纪委监委宣讲团为厦门监狱民警
开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监察法》、党纪党规有什么不同?”“哪些行为触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有哪些后果和影响……”为帮助监狱民警解开这些疑问,10月14日上午,省纪委监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团来到厦门监狱进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陈志峰围绕热点释疑解惑,为全体与会人员上了一堂普法课。
陈志峰副组长联系当前形势,阐述了政务处分法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运用大量案例,帮助全体民警系统解读了《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专题辅导讲座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全体人员深受教育、深受触动,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
厦门监狱洪泉阳监狱长要求全体干警:一要强化政治自觉,深入搞好《政务处分法》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内容体系和理论精髓;二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务处分法》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所属民警、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要要突出刚性约束,用《政务处分法》规范民警职工的言行。监狱纪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能,使全监民警职工真正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一股立足本职、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氛围。
厦门监狱全体民警参加了授课辅导。(普洪志、郭清凤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