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用面粉、食用油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来源: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1-05-08 09:04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用面粉、食用油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用面粉、食用油

二、经费预算40万元,经费预算为配送到采购人的包干价格(含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验、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

    三、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标准和要求

   1、罪犯面粉、食用油一批。本次采购为临时紧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4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40万元,但采购人已经确定新的供应商开始供货时,本次采购合同自行终止,成交供应商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具备配送、外送能力,能够按照订单保质、保量、及时配送。

    2、品种标准

    面粉为中筋小麦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质量不低于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1986)标准粉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SC标志,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必须有相应品牌商 标,且带有R标志。

    食用油为非散装品 牌一级大豆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15352017)一级大豆油要求,卫生指标达到GB27162018GB27602014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采用PET材质,5L/桶或10L/桶,有SC标志,标明品名、品牌、生产厂家、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必须有相应品牌商标,且带有R标志。

    3.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产品包装应标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生产家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4.货物的服务要求:按照约定时间送货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仓库,具备每周供货不少于一次的能力。如采购人遇特殊情况需紧急补货,能在8小时内送达。送货单、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等资料随货同行。采购人如需调查了解供 应商所供物资的来源,要求提供进货票据凭证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实施抽样送检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5.验收要求:由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生活物资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和采购计划,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沟通协调验收事宜。质量、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予以换货;数量不足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及时补足。上述行为构成违约的,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验收时,采购人与供应商就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全部或部分货物,由采购人请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资质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配送能力,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

  2、报价人应提供以下报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报价),并装在一单独的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内。

  a.报价单(见附件一),报价单应由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b.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若为被授权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d.《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本次采购通过寄达报价材料方式或现场送达报价材料方式进行报价,请做好密封与标记。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2151114时之前(竞价采购中规定的启封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地址。采用档案袋的报价人请注意:档案袋的开口和底口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

4、报价结果公告后,中标人应于报价结果公告后七日内向采购方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30000元保证金,用于对本项目采购的履约保证(保证金汇入户名: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账号13160501040002282,开户行:闽侯农行南屿支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结束后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

  五、报价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时间:截止到2021511日上午10时整

  2、开标时间:2021511 14时整

  3、开标地点: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购办

  4、报价材料寄达或送达地点: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购办(具体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1号省未管所采购办俞警官),逾期寄达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人以基准单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以报价下浮率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报价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下浮率最高且相同的,从报价下浮率最高且相同的报价人中抽签决定中标人。

  七、交货期、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计划,每周或每半月送货一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实际采购的数量及中标单价[基准单价×1-下浮率]结算,中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次月采购人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结算金额=采购数量×基准单价×1-下浮率%

4、违约责任:  

    票证不齐。中标人未按照要求随货提供送货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备存的,采购人有权予以退货。

    供货不足中标人实际供货量少于采购人所报采购计划量时,不足部分低于采购计划量5%(含)的,采购人按实际量予以验收。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足货物。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5%时,中标人在按要求补足货物的同时,按照以下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5%,但低于30%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30%(含),但低于50%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不足部分超过采购计划量50%(含)的,每品种每批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

    逾期供货。中标人未能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按时供货,逾期的第1天至第3天(含)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逾期第4天至第7天(含)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逾期第7天后的期间内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采购计划单中指定的供货时间为准,特殊情况无法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的,中标人应提前3天书面报采购人批准。采购人同意的,按新约定的时间供货;采购人不同意的,按原指定时间供货。

    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剩余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要求的货物,同时按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货物结算总金额3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支付违约金:第一次,每一品种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1万元;第二次,每一品种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三次,每一品种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3万元;以此类推。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次数达到三次以上(不含)的,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可以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

    八、其它要求

  1、中标人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处理。

  2、如果中标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采购人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采购人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3、中标人需在公告中标结果结束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以后的采购项目

4、中标人在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履约过程中,造成的人生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人运送物资进入甲方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甲方指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中标人工作人员私自离开甲方指 定区域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私自会见罪犯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不得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为罪犯传递物品的,一经查实,甲方每次扣乙方履约保证金10000元,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和中标人需配合我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我单位区域需提供个人健康码并戴好口罩,落实好国家相应的防疫规定。

    有关此项目采购业务需求请咨询采购办俞警官,联系电话0591-22815589,有关项目参数需求请咨询生卫科张警官0591-22818310

附件一:报价单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157


 

 

附件一:              政府采购议价采购、竞价采购报价单           

 

日期:              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用面粉、食用油

   

 

  

采购单位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营业执照号

 

 

采购地点范围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供应商地址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经办部门

采购办

联系电话

 

 

物 资 采 购 明 细

供 应 商 报 价

    

物资(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

基准单价(元)

品牌

下浮率(%

罪犯食堂用面粉

面粉为中筋小麦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质量不低于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1986)标准粉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 称、净含量、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SC标志,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必须有相应品牌商 标,且带有R标志。

2.3元每斤

 

 

供应商报价均为含税价,并含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费等

罪犯食堂用食用油

食用油为非散装品 牌一级大豆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15352017)一级大豆油要求,卫生指标达到GB27162018GB27602014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采用PET材质,5L/桶或10L/桶,有SC标志,标明品名、品 牌、生产厂家、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必须有相应品 牌商 标,且带有R标志。

11元每升

 

 

                 

 

           报价单必须填写品牌,否则为无效报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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