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未管所队伍教育整顿暨监狱综合治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来源: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1-04-30 10:24

省未管所队伍教育整顿暨监狱综合治理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一、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对于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规定记录报告。

(二)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

(三)与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四)其他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二、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问题

(一)违规办理罪犯调动监狱或监区,违规安排罪犯岗位和考核计分。

(二)编造虚假考核立功材料、虚假病情鉴定和相关评估报告。

(三)对罪犯行政奖励未按规定及时公示、审批。

(四)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体条件把握不严的。

(五)办理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启动、提请、批准、公示、公开等各环节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甚至充当涉黑涉恶罪犯或其他重点罪犯保护伞。

(七)其他违规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

三、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三)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罪犯、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亲属、业务合作对象借款借物的,或向上述人员出借钱物从中获得不当利益的。

(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五)其他涉及“三个违规”的行为。

四、整治监狱民警执法执纪不严、工作效能不高,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

(一)与罪犯亲属、业务合作对象不正当交往的。

(二)接受请托,违规“照顾”罪犯的。

(三)酒驾、醉驾、参与各种形式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四)漠视群众利益,对信访投诉、涉法涉诉办理不及时、工作效能不高的。

(五)利用职权向下属、罪犯及其亲属、业务合作对象等谋取私利的。

(六)发生其他违法违纪突出问题的。

五、其他顽瘴痼疾方面突出问题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1-22818163

受理时间:公布之日至2021615日的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1号未管所教育整顿办,邮政编码:3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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