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家具采购公告
来源: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1-06-25 14:44

我单位就所需的项目进行议价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家具采购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

备注

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家具采购

 

1

100000.00元

具体参数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议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议价响应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5.议价响应内容及报价表(见附件、单独密封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

(二)响应文件的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

2.以上文件每页均须盖响应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议价响应文件递交、确定供应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9点 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景正楼4406室。

3.为提高效率,本次议价采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时进行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本次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报价表单独密封,并盖好公章,含税(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响应时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报价、服务以及需求等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报价单项价格不得超过所提供的单项价格,总金额不能超过所提供的总预算金额。符合条件的报价人未达到三家以上的(含本数),本次采购作废处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

4.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未了事宜,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人账户。

    5.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 号)、福建省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福建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11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参与该项目人员要主动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加盖公章,主动测量体温,出示本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涉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来(返)闽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故意隐瞒个人事实,伪造健康码、核酸检测单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个人及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

邮编: 350014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1-62718819 

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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