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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磋商。经过在福建省监狱网信息公开栏发布磋商公告,至公告截止时间,6家单位提交了报价文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经采购小组成员对参与磋商单位提交的资质及报价文件进行审核,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经过当场拆封查阅确认,6家单位符合要求。
按照磋商要求,根据价格、技术和商务评分项的综合得分,以得分排名第一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其中,福建祥和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1.2分、商务得分6分、报价得分86.4分、总分103.6分,元翔(福建)空港快线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8分、商务得分7分、报价得分108.2分、总分133.2分,福州八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6.4分、商务得分5.5分、报价得分77.7分、总分99.6分,福州市台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6.2分、商务得分8分、报价得分59分、总分83.2分,福建陆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5分、商务得分3分、报价得分66.8分、总分84.8分,福州五洲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得分16.2分、商务得分8分、报价得分64.7分、总分88.9分,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经过认真研究比较,最终同意确定“元翔(福建)空港快线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现将该项目磋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任何对该项目采购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相关部门反映。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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