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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时间: 2021-10-09 16:56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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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福建省永安监狱以及监属企业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抽选,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提交抽选申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福建省永安监狱。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三)项目范围: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行采购项目,服务期自协议签订起二年。

  二、抽选申请人条件要求

  (一) 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抽选方案所述服务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抽选申请人;

  1、抽选申请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抽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声明函;

  3、抽选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本项目抽选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查询结果的完整截图;

  4、抽选申请人在永安市区内有独立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至少具备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视频监控设施(需提供办公场所各功能区域实拍图和开机状态下的各功能区域监控画面图片资料)。

  5、抽选申请人应能开展永安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3、0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招标公告等);

  6、抽选申请人在参加抽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抽选申请人在参加抽选活动前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抽选申请人在参加抽选活动前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证明还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抽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抽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抽选活动前三年内无犯罪(服刑)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9、抽选申请人在永安地区办公人数不少于2人(负责人除外),并能固定一人为项目负责人对接抽选人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有2年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经验(提供办公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代理机构连续2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参与抽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抽选申请。

  ★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无须提前报名,只需将抽选申请文件提交即视为报名,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10月13日17 时30分前,有意参与抽选的单位应在此之前将选申请文件(纸质和电子版一起)送达福建省永安监狱采购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抽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二)有关本次抽选的相关信息(包括抽选方案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监狱官网(http://jyj、sft、fujian、gov、cn/ )上公布。

  (三)联系方式:

  抽选人: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  址:三明市永安市大洲后

  联系人:汪警官

  联系方式:15******990

  抽选方案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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