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何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2016年送至漳州监狱服刑改造。“刑期比命长”,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何某,在日常改造经常处于暴怒和抑郁情绪中。
为促进何某改造,民警把个别教育谈话转化成与何某分享中华传统礼仪以及文化知识。民警通过不断与何某分享新内容,并建议他从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三个点,记录下来。经过一段时间,何某看问题的角度从消极转为积极,逐步发现自己优于其他同改的长处,重拾了奔赴新生的希望。
何某渐渐与民警建立了更多的信任,越来越多的心里话愿意与民警分享。在一次分享中,何某主动提出,长树先长根,父母是自己的根,入狱前他一直疏于家庭联络,导致了树干与树枝的脱节,自己走上了不归路。现在很希望能够与家人多联系,找回属于自己的根。分享结束后,民警引导他给父母亲各写一封信,并通过审批安排其拨打亲情电话,邀请父母参加亲情会见。
监区民警在取得初步改造成效后,结合何某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对其采取心理测试,发现何某心理问题的“症结”已逐步解开,慢慢建立起了正确的认知模式。现如今,何某积极参加学习,树立起了改造目标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还利用自己的特长主动参与各类活动。
此次教育改造的成功,正是基于漳州监狱民警坚持创新与传统改造理念的相结合,根据不同特点的罪犯采取不同的改造手段,不厌其烦地引导。下一步,漳州监狱将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用好、用活个教手段,推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不断突破取得实效。
(陈森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