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猪肉采购竞价要求
一、采购项目:
1、采购标的。
1.1采购金额:采购金额上限为45万元。
1.2采购品项:新鲜五花肉、新鲜里脊肉、新鲜猪心、新鲜猪蹄(不含腿肉)、新鲜肋排(不含排骨头)。
2、加工规格及要求。
新鲜猪肉: 切1.5-2两左右方块:2cm×3cm;新鲜里脊肉:片厚1-1.5 cm;新鲜猪心:切1/4;新鲜猪蹄(不含腿肉):切2两左右方块:2cm×3cm;新鲜肋排(不含排骨头):约 3cm长。
中标人需保证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对猪肉类指定的规格(此规格仅供参考,视采购人需要可能有更多的加工要求)进行切割加工,确保采购人所需猪肉的正常供应。视采购人需要由中标人在指定场所(漳州监狱范围内)分割后配送。
3、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品项及数量以采购人每周菜谱为准。
4、最高控制价和供货单价:
新鲜五花肉27元/斤、新鲜里脊肉28元/斤、新鲜猪心41元/斤、新鲜猪蹄(不含腿肉)28元/斤、新鲜肋排(不含排骨头)39元/斤。实际供货单价=单个品项最高控制价*(1-下浮率)。供货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供货单价包含运费、税费、加工费、人员工资等本方案中要求的所有相关人员、必要设施、设备的费用。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下浮率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附件1采购要求,加盖公司公章。(视为对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响应)3、附件2报价单,加盖公章。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经营、加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盖章,于5月12日前寄至新园公司采购办吴杰处(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17705965601)。采购办将适时组织采购小组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4.5万元。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合同到期双方无经济纠纷的前提下,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合同执行过程所有涉及扣款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仅作为合同终止时最终结算保证。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付款方式: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在次月结清,因响应人提供发票推迟,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推迟。付款方式为转帐,不得提取现金。
五、供应期限: 2021年5月-7月,三个月。
六、竞价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竞价方报价为下浮率,下浮率最高的为中标人。
七、违约责任:响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向采购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提供书面报告。采购人取得相关证明后,视情节部分或全部免除中标人责任。非不抗力原因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视情况要求赔款,补偿给己方造成的影响。
1、合同终止条款:第一款: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一次群体性食物中毒(群体性食物中毒的认定按国家相关标准)的;第二款:累计出现两次以上(不含)产品质量问题的;第三款:违反监狱的行政管理规定,累计两次以上(不含)或严重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的;第四款:合同履行期间将项目转包他人的;第五款:本次采购为应急采购,实际采购金额和采购时间视采购人需要而定,可能达不到采购金额和采购时间上限提前终止;第六款:采购金额和采购时间上限任一项先达到,本次采购立即终止;第七款:如采购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定标并签定新的采购合同,自新合同生效第二日起本次采购立即终止;第八款:双方友好协商书面同意后可以不对任何一方进行处罚而终止合同。供应过程中出现以上前四个条款中任一条款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部份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提供的商品有变质变味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卫生标准等质量问题,首次因质量等问题退货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
3、、中标人未按时(推迟1小时以内)送货每次扣款1000元;因中标人未送货影响采购人就餐,每次扣款10000元;中标人未完全按照菜谱计划供货的,供货数量与菜谱计划偏差超过10%的,数量少于菜谱计划超过10%(不含)不少于20%(含)的每次扣款500元,供货数量少于20%(不含)以上的每次扣款5000元,数量多于菜谱计划10%(不含)的,10%以上多出部份不予接收;因伙食保障需要同意接收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调整供货品项及数量的不扣款不处罚。
4、具体加工规格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中标人消极不配合采购人的加工规格,每筐(袋、箱等单个包装单位)里货物总重量的5%加工规格偏离过高时(肉块偏离20%以上、其它加工规格偏离40%以上视为规格偏离过高,未完全分离的视为整块或整片),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每个包装送货单位扣款500元或要求退货。
5、中标人运送物资进入采购人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提供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中标人工作人员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区域的,每次扣款2000元;私自会见罪犯的,每次扣款5000元;为罪犯传递物品的,一经查实,每次扣款10000元---5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它要求事项
1、质量要求。
肉呈均匀的红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异味,肌肉有光泽,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所有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霉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新鲜猪肉必须在政府批准设立的屠宰场内当天屠杀的生鲜猪肉,猪肉应符合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和GB2707-2005鲜(冻)蓄肉卫生标准。供应的猪肉应放血完全、摘除三腺;不得供应公猪、母猪、晚阉猪及死猪肉;不得供应注水猪肉。响应人所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产品配送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损、漏气。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所需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每周菜谱计划为准,若特殊情况须更换品种及数量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3、验收:按送货重量过磅(在中标人自有场所加工切割后送货,则以切割后的重量验收称重)。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一式两联的收货单,每月结算一次。
4、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按时运达新园公司指定地点验收。
5、保密:中标人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