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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劳务购买服务”GWCG2021-870采购公告

时间: 2021-10-14 14:42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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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劳务购买服务”

GWCG2021-870采购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购买服务

二、 采购文件编号GWCG2021-870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元)

简要技

术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食堂劳务购买服务

2

624000

详见谈判文件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吴警官/0596-2627730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

四、 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11013日至2021102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523520021@qq.com

五、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7716室。

六、 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项目经办人:刘小姐

八、 联系电话:0591-87328296  传真:0591-87563531 

九、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请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①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其原件需放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②报价人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c.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报价人须对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报价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220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7716室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十三、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11605010010004527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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