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监狱定制电瓶车竞价采购方案
来源:漳州监狱 时间:2022-09-26 17:43

漳州监狱定制电瓶车竞价采购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定制电瓶车

2.预算金额:75000元;

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并送至采购经办人的次月办结。因疫情或政策原因可能导致报销推迟,请报价人慎重考虑。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3750元), 售后维保期为一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含售后维保期)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30日内无息退还。

合同执行过程所有涉及扣款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总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投标无须提供)原件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2、本竞价方案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视为对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响应)3、附件12,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报价人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盖章,于10815时前寄至漳州监狱(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林警官,0596-2627676)。采购人将于1081530分组织采购小组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

成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费用、运费、税费、材料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要求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项目经营范围的法定资格,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方,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投标无须提供)原件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内容和相关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3.配送要求

成交供应商送货上门,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将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途中运输费、搬运费、保管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和验收要求

4.1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货物技术参数不符合附件中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4.2安装要求:由于采购人场地有限,需严格按照现场场地尺寸设计及安装施工,建议潜在供应商查看现场。

4.3验收: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指定人员共同进行到货验收确认,确认产品、名称、数量和配置参数正确,并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验收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5.服务条款:

5.1 售后维保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日起算。

5.2维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耗材及人为因素除外),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上门维修或更换直至质量没有问题能正常使用,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成交供应商拒绝上门维修或者超过3个工作日未响应的,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20%。因人为原因或其他非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的问题,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维修,所需的配件费等由采购人支付。

5.3如维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车,维保期从更换新车的时间重新计算。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车辆可以正常运行。

6.违约责任

6.1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货物或提供的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视为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2因成交供应商自身操作问题造成送货过程受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7.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8.廉政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情况严重的,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保密条款

9.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9.2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9.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10.专 利权及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服务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项目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采购人驻所地人民法院(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其管辖。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相应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定制电瓶车参数配置;

附件2报价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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