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茶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漳州监狱 时间:2022-12-26 16:51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用茶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公司办公用茶

2、预算金额:168000元,拟采购一年,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若在1年合同期限内采购实际结算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磋商须知

1本项目采用磋商采购,有效报价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总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仅作为确定中标人以及获取按实结算折扣率的依据,不作为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168000元。举例说明:项目预算168000元,中标价为151200元,折扣为9折,则合同金额为168000元,结算单价=各个品目最高限价*0.9(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

2.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2.2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报价单

2.4技术和服务响应表

2.5综合评分响应材料

2.6授权书、报价单、技术和服务响应表、综合评分响应材料、身份证等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盖章,授权书、报价单和综合评分方法请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技术和服务响应表格式自拟。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1月3日上午830分,报价人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盖章,寄至漳州监狱采购办(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采购办:0596-2627731

吴警官:17705965601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供货人送货上门,配送至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办公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序号1

采购人需提前15天确定采购的茶叶品种和数量,三个月供货一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供货人将茶叶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办公室及时签收。(序号2

2、质量要求

供货人提供的茶叶质量合格,卫生以及农残指标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序号3

供货人保证所提供茶叶的价格公开透明。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供货人随意调整茶叶品目清单上茶叶的对外零售价格以及各个品目相对应的茶叶的品质和种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要求提供茶叶品目清单以外的茶叶,供货人应当按照茶叶的市场价格以中标折率进行结算。(序号4

四、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供货人能随时按照采购人下单要求的品种、数量、时间,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途中运输费、搬运费、保管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风险由供货人承担。

2、交付地点:供货人送货上门,配送至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办公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定前供货人将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在供货人完全按照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执行过程所有涉及扣款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供货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供货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付款方式:货款每季度结算一次,由供货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验收凭证等相关材料在次月20日前结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5、验收要求

采购人将留存每批次供货人所供茶叶,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抽取单位员工通过品尝方式对比市面上同等价格同样品种的茶叶进行测评茶叶品质,如果过半数的员工对茶叶品质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人赔偿相应损失。

采购人对货物品牌、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送货单进行签收。对于交付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要求供货人进行更换,同时根据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6、违约责任

6.1合同履行期间,供货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供货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供货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2在签定合同之后,供货人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供货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

6.3因供货人提供的货物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或者第三人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视为供货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拒付此次采购费用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供货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4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茶叶不符合卫生、农残标准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货和更换,如乙方不进行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该批茶叶货款。如因茶叶质量安全问题,发生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6.5如供货人未按照要求提供货物或提供的货物质量有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货人必须及时更换成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每发生一次因质量问题退货的罚款200元,每发生一次货物批量发生质量问题的罚款400元。如供货人拒绝更换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或者更换后还是有质量问题或者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因质量问题更换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6供货人若不按时按量供货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因不按时按量供货给采购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罚款400元。如供货人拒绝补齐缺少的货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不按时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7因供货人自身操作问题造成送货过程受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由供货人自行负责。

6.8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金额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保密要求

7.1供货人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或在本项目执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任何第三方披露,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7.2供货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附件:1、授权书

      2、报价单

3、评分方法和标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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