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监狱关于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的通告
来源:漳州监狱 时间:2023-02-27 17:01

漳州监狱关于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现场会见的帮教作用,缓解罪犯思乡思亲情绪,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结合我监工作实际,决定有序恢复现场会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见时间安排

2023128日(春节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安排会见,具体时间如下:

押犯单位

会见日安排

一监区(1分监区、2分监区、3分监区)

每月11

二监区(4分监区、5分监区、6分监区)

每月22

三监区(20分监区、8分监区、9分监区)

每月13

四监区(10分监区、11分监区、12分监区)

每月24

五监区(13分监区、14分监区、7分监区)

每月15

六监区(16分监区、17分监区、18分监区)

每月26

七监区(24分监区)

每月17

八监区(19分监区、22分监区、23分监区)、医院

每月28

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会见三十分钟。

窗口受理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会见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会见对象

1、会见对象主要包括:(养、继)父母,(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姊妹,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

2、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

3、非会见对象不予安排会见,罪犯处于严管级或其他特殊情形,不予安排会见。

三、会见所需材料

首次会见:

会见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并携带有效关系证明,如:户口簿(需与罪犯在同一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和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便现场查验。

首次会见获准,再次会见时:只需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会见证。

四、会见须知

当前疫情防控虽已进入新阶段,但奥密克戎毒株仍在流行,新冠病毒造成的威胁尚未消除。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自觉配合、遵守监狱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监会见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试剂由家属自带,并接受体温测量(不超过37.3℃),全程佩戴口罩。

五、注意事项

1、会见时家属不得携带和传递违禁物品,不得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会见时须使用普通话交谈,不得使用隐语、暗语,不得谈及敏感话题。

2、会见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我监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如有不详,请致电0596-2627265/2627261咨询。

六、温馨提示

1、会见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漳州监狱)。

2、出行建议:

1)漳州市区内可乘坐15路公交车到福建省漳州监狱站下车,再往前步行约300米到达便民服务中心。

2)自驾前往可导航“漳州监狱公交站”,到达后继续往前开300米即可到达漳州监狱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附近有三个停车场(自费)

3)乘坐动车,到达漳州动车站后,可乘坐K1到北门教堂下车再步行约1500米到达便民服务中心;或乘坐901路车到长途汽车站公交站,转乘15路公到漳州监狱公交站,再往前步行约300米到达便民服务中心。

 

福建省漳州监狱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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