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新医院采购电动轮椅项目议价采购公告(二次)
来源: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1-07-13 08:42

报价人: 

福建省建新医院欲电动轮椅5辆,现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该项目相关参数及要求如下,请有意向者前来报价。 

一、参数要求: 

    1、功率型号:双电机合计不小于300W

    2、重量:45公斤以下(不含电池) 

    3、电池:不低于8A锂电池,可拆卸充电

    4、控制系统:控制器在后方推车扶手上,由推车人掌控(前方扶手护栏无须控制器)

    5、价格:4000元以下

    6、功能:可折叠,可手动平躺

    7、轮椅车架材质:铝合金

二、预算金额:5辆合计不超过2万元。(若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1、响应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等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报价人保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出示原件)。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2、报价内容:报价人按我方所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该价款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配送、安装调试、维保服务以及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等)。 

3、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4、方法: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议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以价格、服务、产品功能等综合评价进行排列,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顺位备选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5、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采购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采购公告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6、服务要求:响应人免费送达货物至我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除上述情况外,响应人还可提供更为优惠的服务承诺。

四、 报价截止时间:应于2021716日上午10:00到福建省建新医院门卫室(需密封),现场统一接收开封。 

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 

3、所报价的电动轮椅需提供的厂家技术参数说明书、配置清单、相关资质材料文件等;

4、报价人为委托报价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上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另:现场需要提供产品实物图片及演示视频;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57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人电话:0591-63180691 

  刘警官  0591-631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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