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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李俊杰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 2024-06-06 18:23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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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闽狱字第22

罪犯李俊杰,性别2001723出生,族,居住地武夷山市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1016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刑期自2023627起至2026126止,现在榕城监狱服刑,因严重疾病2024511榕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66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46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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