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赖健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5-03-19 23:31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11号

罪犯赖健中,性别男,197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龙岩市永定区,因犯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经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7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经减刑,现刑期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2028年2月5日止,现在闽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3月18日,闽西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3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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