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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16号
罪犯白金土,性别男,196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安溪县,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4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3年4月29起至2028年4月28日止,现在漳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4月25日,漳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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