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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19号
罪犯廖祥云,性别男,1953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赤水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6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减刑,现刑期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30年8月26日止,现在龙岩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5月6日,龙岩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5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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