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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27号
罪犯陈六妹,性别女,1953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安市,因犯集资诈骗罪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33年7月4日止,现在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7月28日,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8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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