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陈六妹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5-08-08 17:51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27号

罪犯陈六妹,性别女,1953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安市,因犯集资诈骗罪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33年7月4日止,现在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7月28日,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8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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