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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31号
罪犯邱宗赶,原名“邱宗拔”,性别男,1956年6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石狮市,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减刑,现刑期自2017年1月7日起至2031年8月6日止,现在厦门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9月25日,厦门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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