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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闽狱字第38号
罪犯易木连(化名:杨建生),性别男,195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安溪县,因犯诈骗罪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2月14日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现刑期自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31年5月13日止,现在建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11月17日,建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2月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注:该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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