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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1号
罪犯黄国顺,性别男,1963年5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莆田市城厢区,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经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2014年11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27年12月6日止,现在闽江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12月17日,闽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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