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宋金海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局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6-01-15 20:32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2号

罪犯宋金海,性别男,1972年3月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莆田市秀屿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经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7年9月5日止,现在厦门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5年12月22日,厦门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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