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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3号
罪犯黄文辉,性别男,1968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州市仓山区,因犯诈骗罪经闽侯县人民法院2023年7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刑期自2023年3月5日起至2028年12月4日止,现在榕城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6年1月14日,榕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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