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吴炳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6-03-13 20:37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10号

罪犯吴炳皇,性别男,1964年1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云霄县,因犯抢劫罪经云霄县人民法院2024年12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刑期自2024年8月11日起至2028年7月10日止,现在龙岩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6年3月13日,龙岩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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