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张雪琴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6-06-16 15:5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19号

罪犯张雪琴,性别女,1975年4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云霄县,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大田县人民法院2023年7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刑期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止,现在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6年6月8日,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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