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25号
罪犯黄远盛,性别男,196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因犯非法采矿罪经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刑期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现在建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6年7月27日,建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7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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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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