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朱建伟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6-08-21 17:56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闽狱字第28

罪犯朱建伟,性别19851015出生,族,居住地莆田市荔城区因犯非法经营荔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118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4920起至2028910,现在洛江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6810洛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821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68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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