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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闽狱字第8号
罪犯姚世平,性别男,1965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清市,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经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止,现在宁德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0年3月18日,宁德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姚世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3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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