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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闽狱字第5号
罪犯陈桂利,性别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因犯开设赌场罪经长汀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现在闽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0年1月14日,闽西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桂利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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