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陈桂利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9 20:00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闽狱字第5号

罪犯陈桂利,性别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因犯开设赌场罪经长汀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现在闽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0年1月14日,闽西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桂利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